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函〔2020〕150号)文件要求,杨凌示范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对象

依据《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省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有: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各等级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单位不超过3个;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1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授奖单位不超过4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个。

二、提名方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可通过单位或专家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组织):

1.单位提名。杨凌示范区内的所有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省奖申报工作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提名。

2.专家提名。(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3.提名项目等级。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评审专家将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三、提名项目(人选)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8年4月30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9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8年4月30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中国国内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0年1月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的,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按照提名单位名单,通过奖励平台生成提名单位管理账号和密码,并发至各提名单位;提名单位管理员通过账号登录系统生成本提名单位各奖种提名号,分配给申报完成单位,在截止日期内填报提名材料。

2.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0年5月18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如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六、工作安排

为有序推进提名工作,示范区将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开展工作,请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1.项目填写。项目完成人梳理项目研究成果,确定奖项、等级、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关键信息,在线系统填报。申报项目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项目无异议或已妥善处理异议后,于6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及推荐函报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2.项目公示。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项目,通过审查项目将在示范区进行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

3.项目提名。公示无异议或已妥善处理异议后,以示范区办公室函件将申报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苏志国  87019510  1275847853@qq.com)

 

杨凌示范区科学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1: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省级成果登记流程.doc

附件3:2020-提名工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