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凌示范区拟命名无黑无恶行业的公示(第二批)

按照《杨凌示范区无黑无恶行业创建评价验收办法(试行)》,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组织由“两代表一委员”、科教专家、行业监管服务对象、新闻媒体记者、无黑无恶人民监督员等在内的社会各方人员组成评价验收小组,于9月3日至4日,对第二批申报行业进行了评价验收。经评价验收小组初评,示范区社会治安、金融监管、生态环境、教育等四个行业领域符合示范区无黑无恶行业创建标准要求,拟命名为“无黑无恶行业”。

根据《杨凌示范区无黑无恶行业创建评价验收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时间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示范区创建办反映。

电 话:029-87035935;

邮 箱:yl_whwecj@163.com;

地 址:示范区政务大厦302室。

杨凌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