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公布杨凌示范区证明事项保留目录的公告

2019年以来,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区司法局组牵头织对杨凌示范区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决定保留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0项,取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8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

1.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2.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

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保留理由

有无便民措施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

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无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记录

个人或组织申请校车服务需提供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

行政法规

杨陵区教育局

派出所



县级


用于个人或组织申请校车服务的依据。

2

个人或组织申请设立民办学校需要提供资格证明、办学出资证明和场地证明。

证明举办者资格、资金、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第三款申请举办者需提供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国家法律规定

杨陵区教育局

派出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县级


用于对民办学校申请举办设立的依据。

3

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需要提供资格证明及验资报告,变更校长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提供场地证明。

证明举办者资格、资金、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三条,第三款申请举办者需提供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国家法律规定

杨陵区教育局

派出所、

住建局、

应急管理局



县级


用于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及日常监管的依据。

4

婚育情况证明

人员流动性大,婚育情况难以核实。特殊原因开证明困难的可以采取签订承诺书,加入公信系统。

《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12修订

地方性法规

流动人口现在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卫健、工商等部门。

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县级

乡级及其他

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修法前不宜取消。享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手续齐全,免费当场办理,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附件2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保留理由

有无便民措施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

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申请客运经营的聘用驾驶员需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证明

申请客运经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部令)

国务院部门规章

杨陵区交通局

公安部门



县级


依规保留

2

城乡居民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 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村委会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县级


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依据


3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现役军人结婚(离婚)需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



县级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法院、银行等单位

原办证机关或者档案管理部门或当事人单位



县级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九十八条: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


5

客运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证明

申请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2号令)》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公安部门


市级



依规保留

6

申请客运经营的聘用驾驶员需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证明

申请客运经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和区交通局

公安部门


市级

县级


依规保留

7

无暴力犯罪记录

申请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公安部门


市级



依规保留

8

3年以上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酒后驾驶记录

申请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公安部门


市级



依规保留

9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所申请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0

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所申请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1

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所申请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2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申请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第64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所申请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3

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

申请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第64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所申请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4

身份证明

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国务院部门规章

示范区交通局

驾驶员个人或企业


市级



依规保留

15

中小学生休、转、复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办理学生休、转、复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十九条:学生休学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4]2号)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休学,并给学生开具休学证。

规范性文件

杨陵区教育局

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就读学校



县级


用于审核中小学生休、转、复学的依据

16

低保申请收入证明

申请低保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3〕31号)

规范性文件

乡镇、街道办

申请对象就业单位




乡级及其他

低保准入必须进行收入核算

审批权下放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