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杨凌政法榜样”的公示

按照中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为了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更好地发挥政法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和引领全区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根据《关于开展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杨教整办〔2021〕6号)和《杨凌示范区教育整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安排》(杨教整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杨凌政法榜样”。经全区政法各单位推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拟表彰张永春等15名同志(排名不分先后)为2021年“杨凌政法榜样”人物。具体名单如下:

张永春   示范区公安局国保反恐支队支队长

吕   娜   示范区工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

冯佳晨   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

李锋娟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任让席   杨陵区人民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

张大伟   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四级警长

赵   磊   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及警卫大队大队长

罗宏科   示范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四级警长

王子轩   杨陵分局揉谷派出所副所长

高   博   示范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一级警员

杨国华   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城区中队辅警

宁引乐   杨陵区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

马晓文   杨陵区揉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李战旗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谢   辰   杨陵区司法局一级科员

现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对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向杨凌示范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9—87035935。


杨凌示范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