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关于征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服务业)的通知

来源: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16:22

为进一步支持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引擎,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杨发〔2020〕8号)《杨凌示范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杨管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示范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服务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项目,支持范围和具体所需资料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示范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企业驻杨凌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

(二)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健全的管理体系。

(三)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近五年无违法行为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五)已通过其他渠道享受示范区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受理。

(六)以前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的项目,不再给予支持;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向示范区大数据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A4纸胶装,纸质及完整扫描版,不同项目独立成册),一式5份。申报时间分两批次,其中一批次为2020年7月30日前,二批次为2020年9月30日前,逾期未报的视同放弃,不再受理。

(二)示范区大数据局会同示范区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项目真实性。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支持项目。

咨询电话:029-87030815

地 址:杨凌政务大厦312室

电子邮箱:yanglingwangxinban@163.com

      附件:2020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服务业)申报指南.docx

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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