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陕知发〔2021〕42号)文件要求,为发挥好中国专利奖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促进示范区专利质量提升,激励示范区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积极投身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 2020年12月31日(含)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不超过 10 项。

三、推荐数量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杨凌示范区)推荐不超过2项。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件和纸件:

1.项目资料(纸件)一式2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2.申报单位另行撰写项目简介(300 字以内,包括技术创新点、解决的关健问题、应用领域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情况等),不与上述资料装订。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 盘存储,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二)表格下载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所涉及的《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版)》等表格,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按要求规范填写。

五、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28日前报至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

联系人: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邮 箱:ylsjjzscqk@163.com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