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八届杨凌农高会于2021年10月22日-26日在杨凌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组织参加本届农高会,举办以“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展。省知识产权局同期举办“商标品牌赋能高质量发展论坛”。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为充分利用好杨凌农高会这一重要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涉农知识产权项目参加本届农高会“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参展项目以在现代种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业物联网等领域的优秀涉农专利技术,以及在国内影响较广,在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地理标志产品为主。杨凌示范区共报送参展项目(产品)不超过 3 个。

2.产品要求。精选代表本地涉农产业特色的产品(专利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参展,有配套说明性材料;参展实物易运输,无特殊条件要求,可在常温条件下存储摆放,展品由参展商自行托运保存。

3.材料要求。文字材料:本次省内参展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由省局统一制版,请参展单位提供相应材料,不超过 200 字。图片材料:每个参展项目提供图片2张,JFG或TIF格式,不小于1M;每张图片须配文字说明。视频材料:反映专利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保护、运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总体情况,体现知识产权引领乡村振兴的视频1部(MP4或 RMVB 格式),时长5分钟左右,格式为16:9宽屏。

4.参展单位有参评农高会“后稷奖”和“后稷特别奖”意向的,提前准备材料交农高会组委会。

5.参展单位应遵守组委会各项规定,展品须符合参展要求,无假冒伪劣产品,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参展项目以展览展示、合作洽淡、交流宣传为主要目的,不得展出无关产品,不得进行现场销售。

二、参展程序

参展单位填写《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项目质量择优推荐。

请参展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六点前将相关资料及工作联系人报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三、其他事项

1.为鼓励省内优秀知识产权项目参展,本次展位费、制版费均由省知识产权局承担,并办理参展相关手续。参展单位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参展报到时间及地点由省知识产权局向通过审核筛选的项目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璇 电话兼传真:029-87032268

邮 箱:ylsjjzscqk@163.com

附件:第二十八届农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展团参展申请表.doc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