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陕知发〔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杨凌示范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或已整改到位,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截至2021年9月30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20件(含)。企业集团专利数量含其全资或控股权属企业。
3.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诚信经营,近两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记录为准。
4.曾获批国家或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不再申报。
5.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中的骨干企业优先申报。
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为: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传感器等。
二、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符合申报条件,向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材料包含:
1.营业执照副本或“多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诚信经营证明。登录“信用中国(陕西)”网站http://credit.shaanxi.gov.cn/,在首页右上方输入企业全称,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即可。
3.《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申报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均使用上述申报书。
4.支撑材料。《申报书》中所涉及内容的支撑材料,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清单等。
5.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方案撰写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方案撰写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http://snipa.shaanxi.gov.cn/)相应内容。
上述材料的编排顺序请按《企业提交纸件材料装订顺序》(附件2)。同时提交申报材料3、5电子件(WORD或者WPS版本)。
如涉及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确定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各地市局推荐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从中确定2021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四、支持政策
省知识产权局对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中国专利奖推荐、省专利奖申报、专利导航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及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等相关项目及为企业人员培训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五、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至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
联系人: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邮 箱:ylsjjzscqk@163.com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