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发明创造活动,救助经济困难发明人,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知发〔2019〕38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外授权专利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
二、征集条件
1.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专利审查机构提出,已正式获得授权的专利;
2.相关专利授权日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间;
3.申报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并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4.杨凌示范区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材料
1.《向国外申请专利补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还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向国外专利申请有多个申请人并商定由其中一个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进行申报的,应提交共同申请人同意其作为申报单位的声明;
3.获得授权证明材料: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通过 PCT 途径提出的应同时提交 PCT 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首页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及电子件提交至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
联系人: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