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杨陵区职教中心设立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4〕745号)精神,经区级申报、示范区审核、省级备案,杨陵区职教中心被确定为2024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与杨陵区高级中学开展联合试点,现就试点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试点办法

在杨陵区职教中心设立2个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100人,招生对象为在杨陵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联合试点的杨陵区高级中学学籍,由杨陵区职教中心单独编班管理,学制3年,执行普通高中现行经费补助标准和资助政策。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综合高中班课程开设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结合实际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杨陵区高级中学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杨陵区职教中心承认其在综合高中班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职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统一高考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不得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按陕西省招生委员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高中班学生执行杨陵区职教中心收费标准。

二、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综合高中班计划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

(一)分数线划定

根据2024年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全区综合高中最低控制线为506分。

(二)招生录取程序及时间

1.志愿填报。7月24日9:00-17:00,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在综合高中班就读的考生在杨陵区职教中心现场填报志愿,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综合高中班不予录取。

2.公布录取结果。7月25日,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3.考生报到。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温馨提示

(一)按照陕西省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政策和严禁跨区域招生要求,杨陵区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仅招收在杨陵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二)考生及家长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全面了解相关政策。要密切关注招生进度,避免错过录取时间。

(三)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若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且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咨询监督电话:029—87033912

杨凌示范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