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届杨凌农高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本届农高会安全有序,按照第三十一届农高会组委会及安保部工作要求,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发布最新通告,将对“低慢小”航空实施管制。

一、管制区域

杨凌农高会主场馆(A馆、B馆、C馆、D馆、E区)上空(陇海铁路以南、五胡路以北、安居路以东、东新路以西区域)空域。

二、管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8时至29日24时

三、注意事项

管制期间,在禁飞区内,除在农高会安保部备案进行活动直播、新闻采集及安保需要的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在管制区域、管制时间内擅自飞行的,将予以击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