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党工委第二十一轮巡察成立两个巡察组,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对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统计局、金融监管局开展常规巡察,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领域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统计局、金融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设置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和示范区政务大厦二楼、三楼、七楼电梯口设置联系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