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寓摇号结果公示(第一批)

注意事项: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19年6月3日至6月5日止。

2、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30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1593)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3、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本年度内不可再次申请。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最短三个月最长两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携带证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理。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不准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及时履行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