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第十一批)

根据《杨凌青年公寓管理办法》和申请人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经杨陵区、示范区两级保障房管理部门审核,现将杨凌青年公寓申请人员入住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2年11月11日-11月13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与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示范区住建局联系。

示范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电话:87036499

示范区住建局电话:87036906

附件: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第十一批)公示表

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表-202211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工作单位备注
1吴*江6228221*******2115兰州财经大学本科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2陈*刚6124291*******729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杨凌示范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