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青年公寓管理办法》和申请人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经杨陵区、示范区两级保障房管理部门审核,现将杨凌青年公寓申请人员入住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2年11月11日-11月13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与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示范区住建局联系。
示范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电话:87036499
示范区住建局电话:87036906
附件: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第十一批)公示表
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表-202211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学历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吴*江 | 6228221*******2115 | 男 | 兰州财经大学 | 本科 |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 |
2 | 陈*刚 | 6124291*******7298 | 男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本科 |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