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第四批)

根据《杨凌青年公寓管理办法》和申请人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经杨陵区、示范区两级保障房管理部门审核,现将杨凌青年公寓申请人员入住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3年06月01日-06月03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与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示范区住建局联系。

示范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电话:87036499

示范区住建局电话:87036906

附件: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第四批)公示表

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表-202304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工作单位备注
1刘*硕1523011*******2019延安大学本科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
2吴*琪6104301*******253X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3张*晶6204221*******6417安康学院本科李台街道办事处
4岳*民2201811*******3835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5李*涛1402241*******0076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分局
6王*娟6205251*******1420陇东学院本科李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