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寓房屋分配结果公示—202304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号
1刘*硕1523011*******201971629
2吴*琪6104301*******253X71618
3张*晶6204221*******641771602
4岳*民2201811*******383571702
5李*涛1402241*******007671407
6王*娟6205251*******142071627
注意事项: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23年06月07日至06月09日止。
2、请于2023年06月12日至06月30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1593)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3、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本年度内不可再次申请。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最短三个月最长一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携带证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理。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不准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及时履行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