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房号 |
1 | 刘*硕 | 1523011*******2019 | 71629 |
2 | 吴*琪 | 6104301*******253X | 71618 |
3 | 张*晶 | 6204221*******6417 | 71602 |
4 | 岳*民 | 2201811*******3835 | 71702 |
5 | 李*涛 | 1402241*******0076 | 71407 |
6 | 王*娟 | 6205251*******1420 | 71627 |
注意事项: | |||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23年06月07日至06月09日止。 | |||
2、请于2023年06月12日至06月30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1593)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 |||
3、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本年度内不可再次申请。 | |||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最短三个月最长一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携带证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理。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 |||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不准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及时履行退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