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D代表“淡家堡公租房”,T“代表邰北公租房”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房号 | 备注 |
1 | 卓*辉 | 142601****2824 | T-10507 | |
2 | 温*瑞 | 610323****1668 | D-11056 | |
3 | 张*朋 | 610431****0656 | D-11173 | |
4 | 杨*娜 | 610324****2545 | D-11083 | |
注意事项: | ||||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止。 | ||||
2、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杨凌示范区物业有限公司(淡家堡公租房物业楼201室,联系电话:87036799/87043298)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 ||||
3、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一年之内不可再次申请公租房。 | ||||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为一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 ||||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不准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