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2012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2012年底,杨凌示范区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430个,缴存职工人数增加到12093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6个,当年新开户职工数1255人,当年缴存额13798.69万元,同比增长23%,缴存总额56747.93万元,归集余额27977.23万元。
二、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2年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871.35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64%。截至2012年底,历年累计提取28770.70万元。
(二)提取分类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708.7万元
2、离退休支取188万元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91.9万
4、户口迁出本市(区)或出境定居支取132.5万元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取7750.25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1、个人贷款
2012年度,共向315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95.9万元,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占当年归集额的30%,当年公积金贷款回收额2579.7万元,个人贷款累计发放笔数3735笔,个人贷款累计发放额29462.77万元,个人贷款余额17337.16万元,个贷率62%,无个人逾期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呈良好发展态势,在为中低收入职工贷款购房、职工住房条件改善,以及促进职工住房消费,推动住房金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暂未实行。
四、资金运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83%,资金运用率93.9%,未购买国债。
五、增值收益情况
1、业务收入
2012年度,示范区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良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951.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169.8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79.6万元。
2、业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544.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44万元;购买支票、网银手续费支出0.9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06.4万元,较高的资金运用收益,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3、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2年,实现增值收益406.4万元,年底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3.4万元;提取公积金管理费用150万元;提取廉租房住房补充资金83万元。累计提取廉租房住房补充资金370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9.8万元。
六、2012年公积金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面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现代化网络、创新化工作”的工作目标,在归集扩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强化内部管理、搞好优质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确保了资金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各项指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七、2013年工作重点
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拓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制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细则,明确责任。以“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以提高使用率为中心,以防范资金风险为关键,以便民为民为宗旨,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效率,优质服务,努力打造一流工作团队,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