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1年,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在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截至2011年底,杨凌示范区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326个,缴存职工人数增加到 16144 人。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214万元,比去年全年归集7723万元增长45%。归集余额23049.9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2949.47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1年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353.9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38.8%,截至2011年底,历年累计提取19899.57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情况
2011年度,共向781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741万元,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占当年归集额的86.86%,截至2011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5366.87万元,贷款余额15821.02万元,个人逾期贷款2.8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良好,个贷率为68.64%,使用率达83.17%,为帮助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和推动住房金融方面发挥了效能。
三、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良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666.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142.9万元、增值收入利息收入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21.9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415.3万元,其中购买支票、网银手续费支出1.4万元、给职工个人账户年度结息413.9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50.9万元,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