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2013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2013年底,杨凌示范区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446个,缴存职工人数增加到12860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6个,当年新开户职工数1040人,当年缴存额16003万元,同比增长15%,缴存总额72751.01万元,归集余额34459万元。
二、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3年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521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9%,截至2013年底,历年累计提取38291.75万元。
(二)提取分类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3085万元;
2.离退休支取1342万元;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171万;
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支取114万元;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取3987万元;
6.其他支取822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一)个人贷款
2013年度,共向251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08.8万元,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占当年归集额的25%,当年公积金贷款回收额2973.1万元。截至2013年12月个人贷款累计发放笔数3985笔,个人贷款累计发放额33460.87万元,个人贷款余额18372.8万元,个贷率53%,个人贷款无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呈良好发展态势,为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帮助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
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暂未实行。
四、资金运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77.8%,资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3.3%,未购买国债。
五、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良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00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20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00万元。
(二)业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63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634万元;购买支票、网银手续费支出2万元,实现增值收益368万元,资金运用收益较高,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3年度,实现增值收益368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3万元;提取公积金管理费用148万元;提取廉租房住房补充资金36万元。累计提取廉租房住房补充资金406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5万元。
六、2013年住房公积金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采取“广泛宣传、重点突破”的方针,加大归集力度,成效显著。按“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应贷尽贷”的原则,使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贷款管理,严防资金风险,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切实做好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三是在实施“一站式”业务办理的基础上,为缴存职工提供“一条龙”服务,全面提升业务经办效率。四是开通12329服务热线,建立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全年各项运营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七、2014年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按照“扩面、增量、提质,增效”的总要求,以服务干部职工住房需求为主线,以推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缴存扩面为重点,以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信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为关键,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不断扩大公积金影响力,通过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效率,优质服务,努力打造一流工作团队,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杨凌示范区次核心城市发展,实现人居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