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8E6E
来信时间:
2016-01-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何时才能按入天燃气
信件内容:

    去年10月5日,我们已经反映过不给业主接入天燃气的问题。当时你们回复说是:因为佳明公司没有交全手续费用的问题。但是经我们业主核实,佳明物业公司在你们回复之前,已给天然气公司交全了各种费用,而且是我们业主一块到天燃气公司核实了此事。

    但是两个月已过去了,天然气公司还是没有接通天燃气。佳明公司多次派人到天燃气公司联系,让尽快给业主能接通天燃气,但就是请不来天燃气公司来人办理。还请各位领导能体恤一下老百姓的苦处,尽快给我们这些业主接通天燃气,给老百姓办上一件实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1-06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杨凌集中供热事业的关注及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目前,华电杨凌热网一期项目进展较为顺利,管网工程量完成91.8%,计划11月5日打压试运行,11月15日正式投用。根据《杨凌示范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修订)》,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生活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为期4个月。根据气候变化和采暖的实际需要,由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决定,通知供热单位调整采暖的具体日期。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期供热产生的费用,由供热企业按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根据我区集中供暖热源及热网一期工程建设实际,今年11月15日正式供暖。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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