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31A1
来信时间:
2016-09-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恒大城管理混乱,物业费奇高,除物业费、电梯费之外还乱收各类公摊费,水表存在吸费问题,强烈要求计量部门予以检验
信件内容:
1.恒大城物业费每平1.5元,高于杨凌所有小区,甚至高于西安小区。监管部门对此一直无视,难道对物业费收费标准没有规定吗?相关部门是否庸政懒政?
2.恒大城每月收取物业费、电梯费,除此之外近期开始收取公摊电费。物业费是什么?物业费难道不包括公共区域电费吗?2014年省上明令禁止收取物业费之外的任何公摊费,公摊费应包括在物业费之中,监管部门是不是应该予以规范?
3.住户水表转速快,即使不开水龙头水表也在转,每月用水量远高于实际用水量,同样使用习惯一月下来也是周围小区的数倍。请问:恒大城住户水表有没有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测?如果没有,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计量部门形同虚设?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0-10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恒大物业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文件第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公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因杨凌恒大城业主户内用电属供电局抄表到户,所以杨凌恒大城物业服务中心应收取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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