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942A
来信时间:
2016-05-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村中液化气,安全谁保障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大寨街道办事处南卜村的村民,在我们村子最北边那条街道,有一户在自己家里经营着液化气,整天家里都是液化气的味道,他的四周的有人住,我们的的安慰,谁来保障??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5-17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反映的问题请直接向杨陵区人民政府(87012502或87013658)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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