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闫**
信件编码:
96F7
来信时间:
2015-10-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疑似非法捕捞
信件内容:
你好,渭河大桥底下天天有一群人开着皮筏艇人进行可能的非法捕捞。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0-20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渭河属杨凌与周至的界河,杨凌管辖的北岸有专职巡防人员,禁止戏水、捕鱼。您所反映的情况在周至辖区,我们已向周至河务部门进行了通报。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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