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F47A
来信时间:
2016-09-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陵恒大城欺诈销售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2012年在杨陵恒大城购买了一间商铺,门牌号5-111,开发商承诺2015年3月交房,交房时配套商业步行街修建完善,然而去年交房时由于商铺门口正对一家钉子户,门口步行街无法修建,达不到交房条件,我们无法收房。开发商对此不管不问,对于购房者的合理利益置之不理。多次催促开放商处理,开放商不给出任何解决措施。 如果购房时开发商如实告知钉子户信息,我们坚决不会买恒大的房产,恒大隐瞒关键信息,对购房者造成重大损失,这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请求政府督促杨陵恒大城给消费者合理的解决措施,非常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9-22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钉子户所在位置不在恒大城项目建设范围内,属于城市道路拆迁范围。现已将该情况转给示范区城改办和城投公司。请以上两部门尽快解决拆迁问题和配套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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