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转送的群众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巡警支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城市道路管理相关规定,城市主干道路原则上不设减速带,其主要设置在路口、公路道口、单位内部道路、收费通道、停车场、加油站,小区、学校、医院等出入口,因此可以在政务大厦进入新桥路的出入口处设置减速带,提请出入车辆注意安全。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要求,在主车道通行的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由政务大厦进出的车辆属于让行车,行车时应该做到“停车瞭望、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3、该路段设置有太阳能警示灯4个,提醒减速慢行标志牌2块,新增LED诱导屏1块。同时可在新桥路政务大厦路段施划振荡式减速标线,提醒过往驾驶人减速慢行。
4、据事故报警统计,该路口路段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共发生交通事故6起,并非如来信中所述“有十数起之多”。事故原因主要是由政务大厦出入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或未尽到观察义务引起的。
5、针对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
特此答复。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