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宋**
信件编码:
GPPS200424YTOE
来信时间:
2020-04-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乡园小区暖气改造管道未接入户收费
信件内容:
在2017年时,华电向乡园小区开始办理供暖管道。在2018年时将房子卖给别人,当时在卖房时,一再向华电确定,管道没有进户不产生暖气费,更没有空置费。到现在,买方仍然没有接入户,也没有开通。但在最近,华电向住户通知,要求收取2017年开始至今的暖气空置费。华电在2018年,2019年每次电话确定老区房产没有接入管道的都不存在管道空置费,现在无凭据乱收费,请相关单位给于答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4-27
回复单位:
城管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按照《杨凌示范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修订)》,第三十八条“用户应当按照供热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供热单位缴纳用热费用”,如供用热双方对用热费用另有约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经我局向华电供热分公司核实,其表示与乡园小区空置费问题无其他约定,无论用户是否接入暖气,均需交纳空置费,并在2017年小区供热管道改造前由社区向业主发送通知,告知相关事宜。若您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进行核实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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