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苗**
信件编码:
GPPS200426C3LY
来信时间:
2020-04-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职工医保缴费未到账
信件内容:
本人工作单位按月及时扣缴了社保(包含职工医疗保险),但最近查询时发现,近四个月只到账一个月的医保缴费,想咨询为何没有按时到账?何时剩余的三个月才能到账?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4-29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2019年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划转后,参保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单位缴费后,税务部门按周向社保经办机构反馈缴费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税务部门反馈的缴费情况进行到账处理。经核查,你单位于2020年1月21日缴纳了2020年1月份的医疗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进行了到账处理。2020年2-3月医疗保险费于4月23日在税务部门缴纳,4月27日税务部门向社保经办机构反馈了其缴费情况,目前,社保经办机构正在对账,核对无误后,进行到账处理。2020年4月份医疗保险费暂未申报缴纳。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解决因单位缴费不及时参保人员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参保人员可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继续缴费承诺或相关证明,在单位缴费不及时的情况下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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