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GPPS2101251B2G
来信时间:
2021-01-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异地公积金政策疑问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杨凌户籍在外缴存公积金的普通市民,我想咨询关于异地动基金贷款的政策: 根据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3月19日发布关于《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贷款额度调整第4条:借款人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杨凌并且住房公积金全部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有一方或双方户籍均为杨凌户籍且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一人缴存不超30万元)。我们是属于夫妻双方为杨凌户籍且异地双方缴存的情况,当我们咨询时,工作人员回复最多只能贷30万,并且没有户籍限制,也没有过多说明。 在此有两点疑问:一是此通知相关规定是否变更了,如果变更了为什么不及时公布最新政策调整通知?当群众咨询时为什么不告知变更情况?二是如果此通知相关规定和政策没有变更,为什么不按照此通知规定执行。 请予以解答为盼!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26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夫妻双方户籍在杨凌,且夫妻双方都属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高可贷40万。业务咨询电话:029-8703587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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