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部门综合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徐颖 发布时间:2023-12-08 14:38

12月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要求,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陕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省成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谋划开展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协同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管联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实践经验,制定实施意见,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细化为16项重点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夯实监管责任。

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落实。我省围绕重点任务,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等8个重点领域,以及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烟花爆竹、农民工欠薪等问题比较突出、关系社会民生的监管领域,拟定25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共36个部门参与。同时,我省与省内高校合作探索场景式监管模式,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我省各地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其中,西安、咸阳、铜川、延安、安康、商洛等地已各选定1至2个县(市、区)作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试点示范地区。安康市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探索在金融领域开展综合监管。咸阳市积极探索“一业一查”监管新模式,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等工作重点,压实跨部门综合监管牵头单位责任,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形成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协同联动、智慧高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