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3年,该厅聚焦财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紧密围绕效率提升、公开透明、服务便捷、负担减轻的主要目标,持续多点发力,全省财政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减。省财政厅加强财税协调,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按照中央授权的最高限额标准,省财政厅顶格减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税费,延续执行对旅游、住宿、餐饮等民营经济集中的行业免缴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大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税款所属期,截至2023年12月底,我省当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92.5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31.2亿元,占比67.2%,受益明显。
政府采购效率持续提高。省财政厅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建成启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2023年完成电子化交易项目2034个,交易额34.25亿元;我省电子卖场完成交易额9.4亿元,较上年增长30.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02.5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3.38%;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2023年共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20.4亿元,较上年增长77.85%;建成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高采购单位小额零星采购项目效率;建成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全省一张网”,实施政府采购智慧监管。
财金联动激发市场活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级实现100%覆盖,全省县域融资担保业务实现100%覆盖;2023年新增担保业务规模1013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位列西北第一;争取中央融资降费奖补资金1.53亿元,位列西部第一。
服务民营经济成效显著。省财政厅梳理汇总78项财税政策,编辑《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税政策引导手册》,累计发放6000余册;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税政策进民企、优化营商环境、政银担企互动、财税政策督导调研等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七大行动”,相关工作获全省营商环境突破年典型案例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