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秦骥 发布时间:2024-04-08 09:06

4月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副主任郭青、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安排意见,会议拟于2024年5月下旬召开,会期2天半。主任会议拟定的会议议程草案为:审议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草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河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水土保持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事项等;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省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分别转省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地方立法技术规范。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地方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地方立法听证规则、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工作的规定等五部规范性文件修改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五部规范性文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密切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大代表联系和省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农”咨询专家人选名单。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黄河保护法及省渭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