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针对近期我省洪涝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和灾情趋势,省减灾委决定于23日10时将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一级应急响应。
7月15日以来,陕西多地发生洪涝灾害。为做好持续性降水过程防汛工作,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灾情险情做好应对部署,备好队伍物资;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提早规划好转移路线和避险安置点;及时精准发布各类预警预报信息,毫不松懈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省气象台23日9时升级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23日9时至24日9时,延安南部局地、铜川北部局地、宝鸡北部局地、咸阳北部局地、汉中西部局地有大暴雨,强降水影响区域易出现山洪、中小河流洪水以及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同日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示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巡查排查,落实一线“叫应”机制,全力做好人员安全转移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