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副主任郭青、李晓英、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会议听取讨论了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安排意见。会议拟于2025年1月上旬召开,会期1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和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森林管理条例、标准化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列席范围和办法、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任免事项;其他。
会议听取讨论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高质量项目建设情况、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听取讨论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长江保护法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听取讨论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听取讨论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省政府、省民宗委、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转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会议还讨论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