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5号),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杨凌要争当农业科技创新领跑者”的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等改革任务,通过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股份合作社,不断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借助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守改革底线;必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分类实施、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谋划实施改革,通过“资源变资本、资产变股金、村民变股民”,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进度安排
总体进度安排是:2017年,实现全区55个行政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结合中省精神,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束后,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台账,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
1. 科学界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综合考虑村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收益分配关系等基础上,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区情村情,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对出嫁女、入赘男、在校大学生、现役义务兵、志愿兵等特殊群体要坚持“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进行身份界定。资格认定过程要按照“开展清查、登记造册、公开公示、确定资格、报送备案”的程序,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认定水平,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
2. 依法做好资产资源量化。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范围、量化方式及股权设置方案等事项。在折股量化中要坚持村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原则,量化后的资产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同时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全面完成股权设置,发放股权证书。对于非经营性资产,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3. 积极探索股份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改革是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关键所在,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点。杨陵区要科学制定股权设置方案,选取2-3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股份改革试点,对不同村组股改中的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探索,为全面改革提供借鉴。改革试点村要兼顾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及农业村等不同类型。对已经完成改革的村,要将集体资产纳入监管体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保障和维护好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挖掘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1. 加快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不断完善交易市场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逐步将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创新服务等规范化建设上来,同时要加快建立产权交易制度,稳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凸显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效。
2. 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加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鼓励农村集体围绕集体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探索村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要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组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试点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引导村集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田园综合体”,鼓励集体发展物业经济,投资参股企业,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结合杨凌实际,建立示范区督导落实、杨陵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示范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农业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社会事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各项改革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杨陵区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成立由区委书记挂帅,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司法、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梳理细化各项任务,制定分工实施方案,调配各方力量,抓好工作落实。要采取区、镇(街道)抓总,各部门包抓的机制,用好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力量,做到“两结合、两不误”。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工作中既要把握政策规定,加强调研指导,又要大胆探索创新,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三)做好宣传培训。围绕改革抓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考察外地改革经验。组织开展农村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拓展改革视野,理清改革思路,切实解决“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的问题,为改革有序推进奠定基础。强化培训工作,确保改革精神和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树立一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广泛宣传改革经验,引导农村改革沿正确方向稳步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度,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同时也是省委、省政府2017年“追赶超越”重要考核指标。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要统筹部署,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