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9月20日
杨凌示范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扩大投资、提高效益、降耗减污、培育新业等重点,着眼市场带动与引进培育相结合,需求导向与产业链群建设相结合,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骨干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聚焦电力、建材、机械、食品、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促销对接活动,大幅提升优势设备市场占有率。〔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杨陵区政府具体落实。以下分工均需杨陵区政府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行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重点支持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规模化更新老旧生产制造设备和配套动力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达到减员、增效、提安。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将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用。推广新一代智能电表、水表、燃气表及智能测量终端等智能计量设备,有序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积极推动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设施数智化改造。加快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示范区大数据局、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目标,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消防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加快推动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支持建筑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及其他设施设备更新,鼓励使用高能效的系统及设备。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和物流园区、企业厂房、公共建筑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光储充一体化改造。〔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大供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对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漏损率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城区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幅提升地热能利用和分户计量占比。到2025年底,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示范区发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车辆绿色更新。加快推动车站、铁路等电气化改造,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推进公交适老化与无障碍化改造,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动8年及以上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7年,力争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不低于85%。〔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落实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全面落实国家、陕西省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新政策新要求,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能力,着力吸引一批现代农业智能装备、大设施智慧化设备、新能源多功能作业装备、新时代大田作业机械、农林果业智能机器人、智能节水灌溉等国内外知名农业装备企业入区发展。鼓励企业加大高端农业装备研发投入,打造研发、制造、推广、销售和大数据服务一体化的高端农业装备产业链。〔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国资局)、财政局、农业局、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教学科研设备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符合条件、债务风险低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加强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配置,加强科研设备配置更新,支持新兴领域、技术前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等科研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示范区共建融合办、发改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医疗设备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示范区发改局、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按照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智能类等文旅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示范区发改局、文旅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落实衔接国家、陕西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多方联动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完善充电设施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回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让利。落实国家、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促进家电消费向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国资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3.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一体化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进线下线上“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支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既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骨干企业。〔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技术交易平台,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开展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产品。〔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鼓励推广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推广集生活垃圾处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循环产业园模式,构建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闭环产业链条,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严格落实废旧产品设备淘汰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处置企业资质和能力管理。〔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17.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持设备更新及以旧换新领域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加强设备及重点消费品重要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宣传培训工作。持续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积极落实公共建筑、大型活动、农田林木、城市道路、地热能利用等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落实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全面落实生产、生活领域的绿色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全面落实电力、水务、燃气、交通、建筑、应急、住房适老改造等领域标准,引导建筑和市政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锅炉、电机、泵、冷库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健全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碳足迹标准体系,推动建立产品碳足迹认证制度。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消费电子产品、家电家具等循环利用领域标准。提升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邮政快递、公共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19.用好财政支持政策。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策划培训指导,开展国家、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培训,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率先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再生资源产品。按照量力而行原则,稳妥推进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工作。〔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示范区税务局负责〕
21.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规模。支持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要素保障。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省级或示范区“四个一批”项目库,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等职责分工负责〕
23.夯实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行业标准提升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商务局(国资局)、科技创新局、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示范区发改局会同示范区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例会,通报检查督导。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示范区“1+N”政策体系,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方案的宣传和解读,让更多群众了解方案有关政策信息,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参与推进方案落实。杨陵区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示范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