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杨教发〔2016〕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到“两个全覆盖”,增强社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推动社会组织持续科学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社会组织领导小组   

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尹  卓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新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立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孙智国 党委委员、局办公室主任

        申孟发 党建办主任

        王栋梁 教育股股长

        曹乃平 幼教股股长

二、工作方式

局党委对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所属党支部的书记、校园长或支委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一所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三、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包括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经营状况、员工人数、党员情况、组织设置、发展规划等,做好社会组织中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相关政策法律学习,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指导社会组织党群组织的建设工作。在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重点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把教育教学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做好建立党组织的前期准备工作。

4.对社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指导,帮助掌握党建工作要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督促社会组织规范党组织活动;指导、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5.指导社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强党的领导,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提升社会组织的办学水平。

6.积极探索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围绕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灵活、务实地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用好《杨陵区教育系统党建指导员工作手册》,如实记载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7. 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方法

1.坚持正面引导的工作方法。善于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职工交流思想、宣传政策、贯彻党组织意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向负责人说明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其充分理解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2.坚持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经营情况、负责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及职工的思想状况,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

3.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对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首先要从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起,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工作的先行开展,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壮大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指导建立党建工作各项台账。

4.坚持服务先行的工作方法。围绕社会组织经营,以促进快速健康发展为核心开展工作,帮助出谋划策,并根据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经营中的困难。

5.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指导社会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抓好目标落实;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纪律约束。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接受所联系社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宴请和馈赠;不准到社会组织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在社会组织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准收受和索要财物;不准以入股等形式参与社会组织办学或有偿兼职。

2.抓好督促落实。局党委将不定期到所派驻社会组织了解党建指导员的工作情况,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员、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考核管理。局党委每年对指导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开展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以量化考核和社会组织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评选出3-5名“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doc


                     

 

 

                   中共杨陵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