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杨凌示范区召开河湖长制述职评议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听取杨陵区河长及示范区河湖长制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河湖长制省考和2023年重点工作。受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黄思光,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史高领委托,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副总河长何玲出席会议并讲话。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总河长马江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示范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批示指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纵深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管控和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升示范区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会议强调,河湖长制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持续用力、协调发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保护。要强化河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河湖巡查密度和综合整治力度,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确保老问题及时清零、新问题有效遏制。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述职考核评议,认真对照省级考核方案和评分指标,查漏补缺,全力以赴做好河湖长省考工作,同时也要组织好对杨陵区和示范区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