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发挥财政金融助力强化“六稳”“六保”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来源:管委会网 发布时间:2020-09-11 14:55

一、制定《发挥财政金融助力强化“六稳”“六保”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的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做好“六稳”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职能作用,聚焦短板,精准施策,进一步统筹抓好示范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助力,支持实体经济渡过难关,助推示范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

文件征求了示范区示范区工业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统计局、杨陵区政府、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农科融资担保公司、农科基金管理公司等单位意见。对农科融资担保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吸收,对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和统计局提出的7条修改意见中的部分内容予以吸收采纳。其他单位在内容修改上均无意见。具体如下:

农科融资担保公司提出:建议将第四项中“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推荐人”修改为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提出:

1.建议对文件标题再做斟酌

2.建议对3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使用范围做适当拓展,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3.“加大对股权投资机构的奖励”示范区2018年出台了《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鼓励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杨管办发〔2018〕46号),建议此项工作有示范区金融监管局牵头

4.在第八项“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工作中设计对银行机构的考核奖励,建议责任单位加入示范区金融监管局

5.根据《杨凌示范区关于支持“三个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2019-2021)》内容,建议在第十条中增加“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挂牌企业给与5万元奖励”,落实分阶段奖励

6.建议明确资金来源,既与示范区现有政策一直,有体现增量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合理统筹作用

(三)示范区统计局提出:对措施第七条关于“鼓励企业上规入库”方面,建议一是将“首次纳入如果上统计的企业”表述改为“首次纳入五上”统计的企业;二十针对新纳入的限上贸易和规上服务业企业,由于杨陵区也制定了相关奖励政策,进行统一发放;三是为了确保新纳入规入统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对新纳入统计库的“五上企业”奖励金额,分3年兑现完毕。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为进一步统筹抓好示范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金融围绕“六稳六保”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完善和制订了十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渡过难关,为促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发挥基金融资保障力度,设立运行三支基金。

设立农科股权母基金加大对杨凌示范区辖内企业的投资力度,分行业进行产业投资;面向民营小微企业设立纾困基金,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企业,在银行同意续贷的情况下,由纾困基金提供“过桥”支持,帮助企业完成续贷;示范区两级财政设立规模为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 资金池实行动态补充,专项用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风险补偿,以及对区内合作银行为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领域发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二)加大支持力度,助力企业打通“微循环”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着力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对企业新增贷款,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其中,规上企业每家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中小微企业每家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现有优惠贴息政策继续执行,企业可自主选择但不能叠加享受贴息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示范区非关联企业、期限在2年以上、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上的(投资多家企业的可合并计算;有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资金参与出资的,按剔除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出资部分后的投资额计算),按其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出台奖补政策,支持企业活力发展

对首次纳入规上统计的企业给以一次性20万元奖励;人民银行杨凌支行继续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额支持力度,年内争取不少于1.5亿元额度,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贷款资金支持;鼓励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四)灵活信贷流程,打好金融服务“组合拳”

落实好中省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保资金、增信贷、降成本、控风险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信贷规模应扩尽扩、投放应贷尽贷、成本应降 尽降、手续应简尽简、还款应延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