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中医药强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0:40

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了实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等七大行动,明确了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新的任务和目标。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杨凌政策、区位、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应急救援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全区中医药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杨凌示范区中医药强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对照省政府办公厅总体方案,结合示范区实际,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中医药强区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逐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着力补齐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短板,加快推进示范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强化太白草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内涵建设,建设中医特色医疗机构。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大力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区内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支持发展康复、养老等中医特色服务。三是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行动,强化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持续抓好中医人才培训项目。四是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行动,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五是强化中医药科技赋能行动,加强区内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科研创新协作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造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各类研发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药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养殖产业,逐步扩大植物药种植面积,推动中医药产业增效。六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行动,以“场所建设、活动开展、产品创作、品牌打造”为核心,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大力发展中医药旅游康养,完善中医药法治监督体系。七是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大力挖掘传统中医药文化资源,发挥传承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长安医学”挖掘整理及宣传推广,鼓励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