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10:49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陕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杨凌示范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18条主要任务、3条保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分为2个阶段。到2025年,全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4.6个,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逐步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全区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更加合理,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共5大任务18条措施。一是扎实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充实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评优、评先及干部提职、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不再进行计划生育鉴定;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二是持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强化生育服务管理,全面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母婴安全制度;持续提升示范区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水平,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人口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相衔接,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托位达到4.6个,并建成1-2所公办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支持社会力量在人群密集区域或社区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月子中心”、托育服务等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四是建立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原休假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加大税收、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满足生育家庭幼儿就近入园需求。五是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继续落实现行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各项优惠政策。建设“暖心家园”,支持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统筹各方力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服务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树立科学文明的家庭观、婚姻观和生育观,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有关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