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
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3〕25号)要求,深入推进杨凌示范区法治政府向纵深发展,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深入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要求,从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工作联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7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
《若干措施》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和守正创新思想,对示范区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领域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杨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