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省、示范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内继续坚持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预决算,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重点项目建设,统计信息、价格政策与信息以及中省重大政策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9条,其中,通知通告78条,工作动态类50条,统计信息50条,价格信息类34条,重点项目类63条,政策法规类4条,服务承诺及发展规划各1条。同时,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能按规定不公开涉密、涉及个人隐私等的信息。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贵单位《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去年一年,我局已将规定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审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等已在局网站相应栏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局工作、服务内容并不存在收费项目,故我局未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故不存在办理与公开方面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发改局填报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