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编制。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29-87033163)。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科室(单位)职责。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应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公开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整合全局各类政务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衔接。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管委会网站和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开,可直接从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下载,也可以通过写信、传真、电话等形式进行咨询,还可以通过杨凌政务大厅行政窗口等方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发生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征收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437条,内容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国土业务、政策法规、党建与廉政、互动交流、公告及办事指南等。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所有需公开的信息,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审核,做到了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及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着“资源共享、信息公开、高效服务”的原则,全方位地开展无偿咨询服务工作,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一起,诉讼理由为申请取得征地信息公开的资料不完整,要求限期提供完整的征地信息公开资料。目前,已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征地信息公开资料。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7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上,两代表一委员给示范区国土局提出了低效闲置土地问题的意见建议,示范区国土局高度重视,在今年开展低效和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区范围内的低效和闲置土地进行再摸底、再调查,采取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积极开展已征收暂未供给储备土地盘活和大力推进“以税节地,以地控税”试点工作等措施,促进了低效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升了土地利用率,并将调查和处置情况书面答复代表本人,代表表示很满意。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效率不高。
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频次上需要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栏目、内容梳理,从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及时、全面、有效提供有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