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局网站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真实有效。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加强了培训教育,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履行职责,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202条,公开范围涉及政策法规、政府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共办理、回复各类咨询、投诉件1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共1项,申请公开事项为我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对于群众申请事项,我局及时进行了回复和公开。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年没有违规公开现象发生。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对我局承担的卫生计生、民政民宗和残疾人事业、医改等方面的工作职能,按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在管委会、局机关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媒体等平台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接到管委会转办“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5条,对于“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逐条落实了承办人员,按照办理时限,对提出的意见逐项、逐人进行了沟通、答复,对“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意见件件有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了管委会办公室。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强,信息公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发布信息面窄,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下载:示范区社会事业局2017年信息公开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