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际合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示范区国际合作局总结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内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通知》要求,2017年度示范区国际合作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学习培训、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领导亲自部署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亲自提出思路、完善方案、落实人力物力。二是专职信息员负责传递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疏理、筛选、修改,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宣传报道等形式公开。

(二)加强学习培训,建立考核机制。组织局内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办事流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依法办事观念。我局将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结合本办内部绩效考核,要求每名同志每季度必须发布至少6条信息,并将此项纳入季度考核。
  (三)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和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便捷性。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务动态、项目要情、农高会、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进政务网站信息的更新。二是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外事侨务、国际培训、项目要情、外事服务、互动交流、调查征集、网络访谈等8个具有外事特色专题专栏,全面反映外事(港澳台)工作情况。三是开通“杨凌援外”微信订阅号,通过“杨凌援外”订阅号定期推送示范区承办国家援外培训项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5条,其中发布在“杨凌外事办”门户网站(http://icb.yangling.gov.cn/)347条,发布在“杨凌援外YanglingTraining”微信公众平台(YLYWPX)108条。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局网站公开《2017年度外事办(国际合作局)(分季)目标责任书》,《杨凌示范区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局、台办、侨办)服务承诺书》,《杨凌示范区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局、台办、侨办)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等需要公开的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件,及时处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2条。建议内容为整合各方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突出杨凌特色;进一步加大中省援外项目信息的收集和项目的争取力度,争取更多援外项目。按照建议内容我局积极协助企业推进中国-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国-吉尔吉斯斯坦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2017年与企业及科研院所合办援外培训项目15期,共培训500多人;争取2018年援外培训项目15期,建议人对建议完成情况表示满意。
七、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7年,示范区国际合作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2018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网站功能建设。继续发挥杨凌外办网站作用,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形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对我办依法办事执行情况、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专访等多渠道多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扩大公开的范围。
  (二)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按计划对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强调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的形式及相关效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让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树立“阳光政府”的观念。
  (三)加强监督保障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示范区国际合作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组织每季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外事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