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示范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积极全面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工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严格执行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管委会网站和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发布;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了网站信息的时效性与便民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三)全方位进行政务工作
一是坚持不断的在杨凌智慧民生服务平台、示范区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食品药品相关信息。二是在局网站增加了依申请公开、调查征集等栏目,对网站公开进行了完善。三是通过“食安杨凌”公众号推送信息、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进”、“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向公众汇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解析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政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消费和主动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四是法规政策公开透明。通过局网站、“食安杨凌”公众号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进行了解读,扩大政策传播范围,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新政策,做到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五是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机关,主动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解析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政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围绕“放管服”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在第一批权责清单公示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权力运行事项的梳理完善工作,经示范区编办审定后,已在省政府统一平台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为了普及食品药品法律知识,我局印制发放法律法规手册5000多本,扩大政策传播范围,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到食品药品监管新政策。
三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年内,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信息300多次,发布消费警示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100多条,主动公开文件20多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300多条,按照工作规定和群众需求对工作信息进行公开。
四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回应。安排人员每天对各大媒体以及杨凌吧进行关注,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针对敏感问题和社会关切,及时进行了沟通、回应。
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编报分析部门预决算,确保公开的数据准确、说明清晰、原因合理,及时将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在局网站、管委会网进行了公开。
六是在第一季度末公布了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按照申请渠道进行了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牵头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应用网站、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我局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积极发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全年发布抽检公告 48期,公布行政处罚信息32期。认真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年度公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7年,未接到“两代表一委员”有关意见建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大。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