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内继续坚持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预决算,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重点项目建设,统计信息、价格政策与信息以及中省重大政策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1条,其中,公开事项86条,工作动态类13条,发展规划类4条,统计信息14条,价格政策与信息类16条,重点项目类8条。

同时,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能按规定不公开涉密、涉及个人隐私等的信息。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致力于推进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已帮助示范区三十多家部门接入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建立后台、比对规则等,截止去年年底目前示范区实现共享信用信息两千余条,位居全省第五。

去年,国家发改委及省发改委并未发布支持“双创”工作相关政策,但我局在编撰“十三五”规划时多次提及“双创”工作,并用一章节内容专题支持“双创”,目前已在网站发展规划栏目公开。

有关重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核准、备案、PPP项目情况等有关信息,均已在网站通知公告等相应栏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局工作、服务内容并不存在收费项目,故我局未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6年底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6年初,我局在编制示范区“十三五”规划过程中,曾征求一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但其对我局编制的“十三五”规划并无意义,建议不作修改。除此外,未接收到其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