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编制。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科室(单位)职责。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应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公开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整合全局各类政务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衔接。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管委会网站和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开,可直接从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下载,也可以通过写信、传真、电话等形式进行咨询,还可以通过杨凌政务大厅行政窗口等方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发生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征收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209条,内容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国土业务、政策法规、党建与廉政、互动交流、公告及办事指南等。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所有需公开的信息,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审核,做到了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及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着“资源共享、信息公开、高效服务”的原则,全方位地开展无偿咨询服务工作,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6年,郭书记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上两代表一委员给我局提意见建议2条,我局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置,并书面答复代表本人,适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年对涉嫌闲置8宗169.48亩土地进行了调查和处置,督促开工建设6宗128.44亩,收回土地1宗30.24亩,剩余一宗正在推进处置。二是创新用地政策,助推杨凌现代农庄集群建设发展。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衔接创新,消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敢投资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的疑虑,解决设施农用地政策的局限性,遏制休闲观光农业等涉地违法问题,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效率不高。
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频次上需要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栏目、内容梳理,从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及时、全面、有效提供有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