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示范区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水利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网信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始终坚持围绕水利改革、服务基层群众的指导思想,以政务公开促水利工作效能的提升,加快全区水利系统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认真按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利用省水利厅、管委会、局机关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媒体等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为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我局在工作中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总责,将公开任务分摊到各科室,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利用报纸、网站和参加示范区培训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认识,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等业务知识。    

(二)强化学习、完善制度。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干部职工对网络、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流程图,做到各项流程无缝衔接,有力促进了工作流程高效运作。

(三)多措并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对水务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了改造升级。在网信办的指导下,我局重新规划设计了栏目,并明确专人进行网站的管理,更新,使局网站内容更加完备,查询更加便捷,信息更新更加准确,成为我局信息发布、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窗口。二是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水利法规和办事程序。2016年我们利用活动日,展开了《水法》《防洪法》《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宣传了水灾害防治、抢险等知识,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护水意识。三是通过报纸定期向社会公开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情况,倾听各方面的建议意见,促进水利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主动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杨凌时讯》等主动公开各类水务信息263条,公开范围涉及党的建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项目审批、预算决算、工程建设等内容。全年共办结群众咨询、投诉23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已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共公开信息2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我局未接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督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强;二是公开的形式与基层单位、群众需要仍然存在差距。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政府公开法规知识的培训,健全公开制度,明确措施,强化督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水利工作实现新的突破。